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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帖 村民武裝護路被控涉黑

Sep 9th, '10, 16:24

南方農村報9月4日報道:本報道記錄的是一個農民“維權組織”的生死曆程。
維權組織,目前還是一個高度敏感的政治詞彙。特別是那些遊離于政府管控的非法維權組織,更被視爲是對社會和諧穩定的一種挑戰。
一年前,廣東河源市和平縣黃沙尾教育基金會“死”于一場械鬥。種種先天不足加速了它的“夭折”:成立未經民政部門批准,不被官方認可;持刀弄槍來維權,有悖于法治原則。
然而,只是以“黑社會性質”來爲這個農民維權組織蓋棺定論,似乎有些勉強。面對礦方不負責任生産行爲對村民生活的折磨,社會並沒有爲個體農民搭建與之平等的博弈平台;同時,這個昙花一現的維權組織,也是少數官員簡單粗糙的工作作風孵出的“畸形蛋”。

“維權組織怎麽成了黑社會?”年近不惑的葉南海至今也想不明白。
自父親葉百練今年初被和平縣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逮捕以來,葉南海已經被這個問題折磨了大半年時間。
近一年來,“涉黑風波”將和平縣大壩鎮金星村黃沙尾自然村數個家庭的平靜生活打破。村民葉民懷、葉輝爛、葉新根、葉春郎、葉啓明五人也因同樣罪名被逮捕。
8月3日,和平縣檢察院正式將六人提起公訴。“黃沙尾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黃沙尾基金會”)涉黑案即將在和平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護路隊裝備刀槍


黃沙尾村位于和平縣城東北方向,有村民600多人。離其不遠的龍獅村是當地有名的瓷土産區,約于2008年開始開采。據黃沙尾村民介紹,從早上5點到晚上10點,每天300多台運輸瓷土的載重卡車穿梭行駛,黃沙尾村前的村道是其必經之地。
“聽到汽車喇叭響,就要趕緊避讓。”9月1日,一位懷抱嬰兒的中年婦女指著一輛疾馳而過的空車說道。車後揚起的灰塵迅速擴散開來,她趕緊用手捂住嬰兒口鼻。
爲了抑制揚塵,黃沙尾村沿路村民每天需要在路面上灑三次水。而更令人感到憂心的是,滿載堅硬瓷土塊卻毫無遮蓋的運礦車威脅著村民的人身安全。村民葉吾貞便是受害者之一。
2010年1月4日,一輛運礦車途徑黃沙尾村時突然爆胎。年過8旬的老人葉吾貞被從車中飛出的石塊砸中頭部,從此“變懵”。
“現在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了。”9月1日,葉吾貞的兒子葉紅星告訴記者,父親被砸後精神恍惚,有時會將陌生人誤認爲自己的孫子,硬把人家帶回家中。
由于運礦車輛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自礦場開業以來,公路沿線村民怨言頗多,雙方沖突時有發生。僅今年8月,包括黃沙尾村在內,村民與礦場、車主發生沖突3起,1輛轎車被砸,多名村民受傷。
根據南方農村報記者的調查,龍獅村瓷土礦區目前有8個采礦點,其中4個爲無證非法開采。這些企業片面追求經濟利益,導致礦區事故頻發,生態環境破壞嚴重,同時運輸車輛壓壞路面,威脅沿線民衆的正常生産生活。村民多次向有關部門投訴,但問題一直未得到有效解決。
“只有團結起來,才能維護自己的權利。”2009年7月25日,在黃沙尾村村民會議上,成立“民生基金會”護路維權的提議,迅速獲得了響應。
會上,葉百練與葉民懷、葉輝爛等村民組成了“民生基金會”的領導層。一支十幾人的護路隊是這個組織下屬的核心機構。爲了能夠與礦企雇用的“保安”相抗衡,護路隊配備了“刀手”及“槍手”,主要職責是管理村道,攔截那些未遮蓋帆布的運礦車,以保障村民人身安全。
據村民介紹,在時任大壩鎮鎮長葉明亮的要求下,“民生基金會”其後更名爲“黃沙尾教育基金會”。


鎮府讓步給補償


黃沙尾基金會大大提升了村民的談判能力。按照村民說法,在成立後的幾個月內,黃沙尾基金會辦了幾件“村委會幾年都沒有辦成的事。”
2009年8月21日,大壩鎮政府和黃沙尾基金會簽訂合同,決定將黃沙尾路段維修工程承包給基金會完成。一周後,大壩鎮政府支付給黃沙尾基金會11萬元,以補償此前擴寬道路引發水土流失掩埋農田給村民造成的損失。
2009年9月23日,黃沙尾基金會與大壩鎮政府簽訂協議書,規定從礦區每運出一噸瓷土,大壩鎮政府向村民支付0.5元補助。其後,大壩鎮政府將第一筆補助款74828元支付給黃沙尾基金會。
正當黃沙尾基金會維權活動效果初顯之時,2009年10月發生的一場械鬥讓這個“出生”不久的組織命運陡轉。
2009年10月12日19時許,黃沙尾基金會護路隊成員在金星村委會門口攔停了一輛未遮蓋帆布的運礦車,並和朝邦村司機袁紹華發生口角,並最終釀成朝邦村民和黃沙尾基金會成員之間的群體械鬥。械鬥中,朝邦村民重傷1人,輕傷3人,輕微傷4人;黃沙尾基金會成員葉啓明頭部被打破,多人受傷。
2009年11月17日,參與械鬥的黃沙尾村民葉新根被和平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此後,公安機關又拘留了葉百練等四人。2010年1月29日,五人均被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逮捕。2010年7月8日,村民葉啓明也被批准逮捕。
在和平縣檢察院的起訴書中,被告人葉百練等被指“稱霸一方,插手大壩鎮金星村委會事務和要挾大壩鎮政府有關部門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存在“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犯罪事實。此前大壩鎮政府支付給村民的11萬元農田失耕補償款和74828元運輸瓷土補助費,成爲六人的主要犯罪證據。在起訴書中,上述款項被認定爲黃沙尾基金會“以攔路爲要挾手段”向大壩鎮政府勒索所得的非法收入。
9月1日,黃沙尾村民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礦區公路沿線的其它幾個村也與大壩鎮政府簽訂了類似的補償協議,“爲什麽只有黃沙尾村在勒索政府?”


維權模式被仿效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具備的特征包括“爲非作惡,欺壓、殘害群衆,稱霸一方”等。而當地村民認爲,黃沙尾基金會成立以來,並沒有欺壓百姓,反而維護了全體村民的共同利益,不是少數人牟利的工具。
村民稱,在正常運作的3個來月內,黃沙尾基金會共入賬資金30多萬元。其中20多萬元已用掉,除支付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津貼外,其余大部分被用于村中的公益事業,包括爲全村600人每人發放30元瓷土運輸補助,參加村民會議的村民每人200至500元不等的補助以及資助老人、貧困大學生和安裝路燈等。
“該基金會所作所爲以公益爲目的,不存在欺壓群衆、稱霸一方的行爲,並不具備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特征。”2010年8月25日,黃沙尾村200多人聯名上書河源市檢察院,要求複查此案。
9月1日,一位黃沙尾村民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要錢沒錢,要勢沒勢,又沒保護傘,如果村裏的基金會是黑社會,那簡直是給黑社會丟臉。”
村民稱,在黃沙尾基金會成立後,礦區公路沿途的4個村也出現了類似的維權組織,均是針對瓷土礦的生産活動。
2010年3月1日,在被省內一家媒體曝光後,龍獅村瓷土礦區存在的問題開始引起當地有關部門的重視。和平縣委主要負責人3月6日接受采訪時承諾,要對已經造成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汙染采取比較有效的措施進行整治,對群衆做一些補償。
“如果村委會能爲村民說話,政府能早點處理,我們也不至于被戴上‘黑社會’的帽子。”9月1日,一位黃沙尾村民感歎道。(來源:南方農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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