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省自治
聯省自治,中華民國初年北洋政府執政時期政治家與地方實力派提出的政治制度改革方案。
1919年梁啟超在其所寫的《解放與改造發刊詞》中,第一次提出了「聯省自治」的政治主張,他寫道:「一、同人確信舊式的代議政治,不宜於中國,故主張國民總須在法律上取得最後之自決權。二、同人確信國家之組織,全以地方為基礎,故主張中央許可權,當減到對外維持統一之必要點為止。三、同人確信地方自治,當由自動,故主張各省乃至各縣各市,皆宜自動地制定根本法而自守之,國家須加以承認。」[1]
聯省自治運動的策動者是熊希齡,湖南督軍譚延闓第一個響應這個學說,譚和熊希齡有深厚的關係。1920年7月22日,譚延闓發表「還政於民」、「湘人自治」的通電,表示要「順應民情」,實行民治,「採民選省長制,以維湘局」。並獲得浙江軍閥盧永祥、廣東軍閥陳炯明等人響應。10月,章太炎應邀訪問長沙,親自策動鼓勵譚延闓實行聯省自治。11月2日譚延闓發表通電,提出聯省自治,比一省自治提高了一步。11月9日,章太炎在北京《益世報》上發表《聯省自治虛置政府議》[2],表示支持。1922年1月《湖南省憲法》公布,先後得到四川、雲南、貴州、兩廣、浙江和奉天等省地方軍閥響應。1922年9月,胡適也主張「建立在省自治上面的聯邦的統一國家」。張東蓀、丁世澤、潘力山等發表文章支持聯邦制。
孫中山認為聯省自治阻礙他統一全國的大業,主張中國傳統的中央集權式政治體係,晚年對聯省自治乃至於聯邦皆抱持敵視的態度。1922年夏天,孫中山在廣東韶關建立北伐大本營,組成聯軍欲進攻江西,開始武力統一中國行動。廣東的陳炯明本人標榜「暫緩軍事」,「先立省憲」,於是兩人發生激烈衝突。最後孫中山回到廣州,陳於1922年6月16日砲轟孫中山觀音山總統府,史稱六一六事變。孫中山在蔣介石、陳策等護衛下乘永豐艦離開廣州,退居上海。1926年蔣介石發動北伐戰爭,進入湖南,進而統一中國,聯省自治的主張遂不了了之。
近年來,中國聯邦主義思潮的出現,也可謂是聯省自治思想的延續。
目錄
[隱藏]
1 地方自治思想的沿革
2 民國後關於聯省自治的討論
3 聯省自治運動
4 湖南自治運動
5 北伐戰爭與聯省自治運動破產
6 參考文獻
[編輯] 地方自治思想的沿革
顧炎武
黃宗羲
章太炎,1899年寫《藩鎮論》《分鎮論》,提出加強地方權力。
梁啟超,1901年寫《盧梭學案》,以瑞士為例,提倡地方自治。
宋教仁
康有為,寫《與諸同學諸子梁啟超等論印度亡國由於各省自立書》,以印度分省獨立為例,反對地方自治。
[編輯] 民國後關於聯省自治的討論
李其荃
張東蓀
丁佛言
章士釗
潘力山
熊希齡,第一個正式提出「聯省自治」說[3]。
陳獨秀,曾參與過陳炯明的廣東省自治政府,主管教育,但是後來反對聯省自治。他主張組織一個強大的政黨,以武力來統一中國。
李劍農
毛澤東,主張「最好的辦法,是索性不謀總建設,索性分裂,去謀各省的分建設,22個行省3特區兩藩地合共27個地方,最好分為27個國。」
[編輯] 聯省自治運動
1920年,在北京出現兩個聯合組織,各省區自治聯合會和自治運動同志會。天津成立五省一區自治運動的聯合辦事處。上海成立旅滬各省區自治聯合會。1921年湖南省首先推出《湖南省憲法草案》,之後浙江、雲南、四川、廣東都制定出了省憲,湖北、廣西、福建、陝西、山西、貴州、江西、江蘇等省也都積極醞釀製憲自治。章炳麟把這場聯邦主義運動稱為「聯省自治」。
[編輯] 湖南自治運動
1921年,湖南出台湖南省憲法,1922年1月實施,省長趙恆惕,省務院院長為李劍農,湖南是第一個具有自治形式的省份。
[編輯] 北伐戰爭與聯省自治運動破產
[編輯] 參考文獻
^ 梁啟超:《飲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五,第20頁,中華書局1990年。
^ 章太炎:《章太炎政論選集》,中華書局,北京,1977年版。
^ 郭廷以:《近代中國史綱》第十三章第三節
馬勇:《20世紀20年代「聯省自治」的理論與實踐》,近代中國網
劉軍寧:《聯省自治:二十世紀的聯邦主義嘗試》,天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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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wikipedia.org/zh-tw/%E8%81%AF ... A%E6%B2%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