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粵土地勘探同測繪、地籍管理、國土資源嘅規劃利用、國民居屋政策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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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佬:「居住喺健康嘅環境喺公民權利嘅一部份」 將享有居住權提升至基本人權嘅層面 亦可以噉睇 居住權實為生存權嘅一個延伸

Nov 4th, '14, 02:23

德國佬:「居住喺健康嘅環境喺公民權利嘅一部份」 將享有居住權提升至基本人權嘅層面 亦可以噉睇 居住權實為生存權嘅一個延伸,而生存權正正就係最核心同最基本嘅人權


[問卦] 怎麼狀況下政府才會認真打房
作者: 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 2014-10-11 12:50:33

※ 引述《HAPPYKIMO (馬年行大運)》之銘言:
: 只是放一堆消息要課稅
: 要廣設住宅
: 另一頭在配合建商帶頭炒房
: 打死不提高房貸利率
: 等房價炒到高點
: 美國經濟風暴有可能在台灣發生嗎
: 美國.西班牙現在的房價超慘

憲法規定時.
因為憲法本來的用途, 就是用來限制政府的.

德國早在魏瑪共和, 也就是差不多百年前希特勒也沒有上臺的時期, 早已經在憲法規定了
「住宅建設乃公共事務, 國家必須保障每個國民住在健康的環境裡」.

也就是說, 從一開始, 德國這個國家已經承認了, 「居住在健康的環境是公民權利的一
部份」, 之後雖然德國經歷過經濟不景, 戰亂, 分裂, 但是憲法的精神早被承認而且已經
在國民的心目中.

故德國政府的政策從來都不是「打房」, 而是「保障健康的居住環境作為國民的權利」,
特別是保障了租客租住的權利, 即使房產買賣也不能隨便的趕走租客, 不能提升租金至租
客不能承受的地步. 這樣房地產本身就只是一個低利的資產, 而不像華人社會一樣是「資
金的最好流向」, 「高收入的投資目標」, 房價自然就漲不起來.

因為在德國, 房屋一開始就是規定是用來住人的, 不是用來「為有錢人的資金保值」的錢
幣汽油庫. 如果沒有這種理念, 甚麼打房也只是說說而已, 打從一開始對於華人而言, 「投
資」就是「買房買地」, 房價不斷升上去只是代表有很多人錢太多, 需要找東西去保值, 那
意味著有錢的人都希望房產能升上去, 因為房產就是他們的錢, 由他們支持的政府, 又怎可
能會鋸掉自己椅子的腳?憲法就是一個國家的骨架, 國家的骨架怎樣, 政府也會變成那樣.
如果政府不承認國民有自由用淡水的權利, 水都可以變成炒賣的商品.

Re: (轉)政府點先肯平抑樓市

Mar 25th, '15, 10:04

德國佬呢套諗法好,「居住在健康的環境是公民權利的一部份」,將享有居住權提升至基本人權嘅層面。

亦可以噉睇,居住權實為生存權嘅一個延伸,而生存權正正就係最核心同最基本嘅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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