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淩晨,200多名防暴警察和大批政府人員、新聞記者到達韶關市鬧市區,對一幢4層樓的民宅進行強制拆遷。和以往偷偷摸摸的做法不同,第二天,南方日報、羊城晚報等主要媒體都進行了大幅的報導,隨後網絡主流網站也紛紛給予轉發報導。 在這些報導中,在現場的記者們卻一致地采用官方的說辭,而不對拆遷過程中發生的事情進行真實的報導,顯露出喉舌的腦殘本性。 在這些報導裏面,記者故意混淆視聽,企圖給讀者造成這樣的印象:房主是無理取鬧,政府是強拆有理。 首先,記者說房主是千萬富豪,利用民衆普遍的仇富心理,企圖激起對房東不利的輿論。但是從網友對這則新聞的網評來看,大家還是一邊倒的質疑政府的行爲而同情房主。 第二,記者說房主雇傭10多名保镖,用狼狗來對付拆遷。但是當天我們看到的卻是房主的妻子一人在“對抗”200多破門而入的警察,不知道記者爲什麽不憑著良心寫出事實,卻要寫出自己根本沒有看到的10多名保镖。 第三,當天拆遷的時候,房東的80多歲的母親和嶽母被強行架出,其中一人因爲高血壓發作被緊急送往市鐵路醫院治療,因處于危急狀態,醫院已經給家屬下了病危通知書。這些記者卻只字不提。 第四,房主曾多次出面聯系記者反映拆遷的不公,但是所有的媒體都拒絕報導。而8月6日卻全體出動,口徑一致地按照政府的說辭進行報導。新聞的獨立性和真實性蕩然無存。 第五,房東在外國,委托當地熟悉法律的人進行訴訟代理。該代理人卻被公安拘留。 第六、該地將建一幢28層的商業大樓,只是在地下兩層是停車場。而記者卻掩蓋真相,只說是建停車場,而誤導讀者,陷房東于不義。而房東提出2層按照商業,另外2層按照住宅進行置換,考慮到所處的鬧市位置,完全合情合理。而法院卻只是按照72萬人民幣進行補償,不顧市場價格超過700萬的事實,這完全是一種明目張膽的搶劫行爲。 第七、一個中國公民,在自己的國家被政府強制拆遷失去家園,跑到美國找美國國會議員求助。這是和諧社會的極大諷刺。 最後,我們來看看南方日報的新聞報導的第一段,看看這則新聞的“真實性”吧: ============= 抗法院強拆 韶關女戶主投擲汽油瓶煤氣瓶引大火 2010-08-07 09:43 南方報網—南方日報 網友評論 0 條,點擊查看 南方日報訊(記者/谷立輝通訊員/黃雲伍李建華韶法宣)昨日早上,韶關市浈江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和法警,對位于韶關鬧市區風采樓附近上後街44號樓房進行強拆。昨日上午,韶關市副市長尚偉召開記者見面會,通報了有關情況。當天下午,韶關市浈江區政府又召開新聞發布會。記者了解到,在法院執行過程中還邀請了浈江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現場監督。 ============= 記者裏面有一個署名很有意思,叫“韶法宣”。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什麽意思,其實是代表政府寫通稿的通訊員,意思爲“韶關法律宣傳部門”的簡稱。看來這則新聞不是記者寫的,而是由政府的相關人員寫成通稿,有官方媒體同意發布。所以我們看到南方日報和羊城晚報的報導都大同小異。
再看看裏面的一句話“記者了解到,在法院執行過程中還邀請了浈江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現場監督。”。記者在現場難道沒有看到代表而只是了解到,還是記者根本沒有在現場?人大代表沒有去現場或者人大代表們已經被政府請到大酒樓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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